若您已取得已故親人的死亡證明書,請您親臨任何一間滙豐分行向我們提供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若親人於香港離世,除了死亡證明書,我們也接受「批准屍體埋葬證明書」或「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作為死亡證明。
當我們收到您的通知,我們將會通知滙豐香港零售銀行業務部,並知會您是否需要就特定戶口採取進一步行動。您可能需要同時通知滙豐香港零售銀行以外的其他業務部門,因此請您參閱有用的聯絡資訊的例子。如已故親人為退休公務員,請同時通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庫務署(聯絡方式見有用的聯絡資訊)。
任何以已故客戶之個人名義開立的戶口(已故客戶仍未結清的按揭貸款除外)將會被凍結。 意即:
- 戶口內的餘額會被保留及無法被提取,但存款利息及股息將會繼續存入已故客戶的戶口
- 信用卡的交易授權將不會被允許
- 任何常行指示和自動轉賬 - 包括公共事業服務賬單,按揭或貸款供款將會被取消。 您需要另作安排以繼續支付這些賬單
對於已故客戶與他人共同開設的聯名戶口, 我們將會從戶口中刪除已故客戶的姓名,使其成為尚存者持有的戶口。
對於其他滙豐戶口、產品或服務,我們在步驟五中列出了更多詳細資訊。
在您告知我們您的親人不幸逝世後,我們將不再向已故客戶發出與戶口相關的結單或通知書,但由於部分郵件已預先準備,在您通知我們您的親人去世後的短時間內,您仍然可能會收到我們發出與已故客戶有關的郵件。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見諒。
為了避免在處理已故客戶資產時可能造成的任何不便,您需要先獲得已故客戶的戶口資訊,尤其是所有戶口號碼以及截至去世當日結餘。如果您並不清楚這些資訊,或者甚至不確定已故客戶是否擁有滙豐戶口,歡迎您親臨任何一間滙豐分行查詢。
請攜同以下文件到我們的分行進行查詢:
- 已故客戶的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
- 已故客戶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查詢戶口結餘的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查詢戶口結餘的申請人與已故客戶之間的關係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明書,父母或子女的出生證明書
- 最後訂立的遺囑正本,如有
我們的分行職員將會為您填寫申請表查詢已故客戶的戶口結餘,並通常於15個工作天內將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的戶口結餘紀錄郵寄給您。您申請遺囑認證時將需要這些紀錄(參照下頁步驟四)。
戶口結存之後可能會有變動。如您需要就有關戶口申領確認通知書/遺產承辦授予書尋求進一步建議,請諮詢您的律師並尋求獨立意見。
我們了解您此時的心情,因此我們不會就此查詢收取任何費用。
這是概覽頁面共5個步驟中的第2個步驟。
喪親指引 - 您可以保存或打印電子版本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