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服務
滙豐的無固定住址開戶服務專為未能提供住址的客戶而設。在此方案下,客戶可開立港幣結單儲蓄戶口收取薪金或領取津貼,保障財產安全。
申請資格
此服務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客戶:
香港居民;
年滿18歲或以上;
沒有固定住址;及
經本網站所列的非政府機構轉介
所需文件
香港身份證
指定非政府機構的轉介信
如何透過無固定住址開戶服務開立港幣結單儲蓄戶口
1. 請先聯絡下列任何一間非政府機構,尋求申請本服務的援助:
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聖雅各福群會
救世軍
Impact HK
2. 告知非政府機構您開立戶口的原因(例如收取薪金、政府津貼或作儲蓄用)。
3. 非政府機構將於您成為其服務對象起的最少四星期後,向您發出轉介信(信內列明您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與非政府機構的關係和開立戶口的原因)。
4. 帶同轉介信和香港身份證,與非政府機構的援助人員一同前往指定分行開立戶口。相關的援助人員亦需出示其香港身份證和工作證件。
5. 我們的專責職員會將非政府機構的地址登記為您的住址和通訊地址,以辦妥戶口開立手續。此安排亦適用於未能提供郵寄地址的分間單位住戶。
6 .如成功開戶,我們將把您的自動櫃員機提款卡、密碼和任何通訊文件郵寄到該非政府機構地址。
7. 每當您前往非政府機構時,可同時收取銀行信件。
費用豁免
我們將為新客戶及現有客戶豁免以下服務的常規費用:
郵寄結單服務
索取滙豐發出的戶口地址確認書
索取戶口紀錄報告(僅適用於儲蓄存摺戶口和定期存款)
索取結單及其他服務通知書副本
於滙豐分行設置常行指示
存摺更換服務
戶口中止服務(丟失存摺)
更換自動櫃員機提款卡
敬請留意,上述資料僅供參考。我們或會因應個別情況,要求您和非政府機構提供額外文件。有關戶口申請及批核須以滙豐的最終決定為準。
若您其後遷入新居所,請與我們聯絡以更改戶口地址為現有的地址。
您亦可下載無固定住址開戶服務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