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证券存管处规例》第 909/2014 条是一项欧盟规例旨在提高欧洲经济区内的证券结算和结算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率。
《中央证券存管处规例》是一项分阶段实施的规例,自 2014 年首次推行以来大部分的规定已经实施。
《中央证券存管处规例》中第38(5)条及第38(6)条
作为欧洲经济区中央证券存管处的直接参与者,我们需要:
(1) 向客户提供证券直接存管于中央证券存管处的综合客户独立账户(下称「综合独立账户」)及个别客户独立账户(下称「个别独立账户」)之间的选择及告知客户每项选择之成本及风险(规例第38(5)条)。
(2) 公开披露与帐户提供的不同分隔级别相关的保护级别和成本,并以合理的商业条款提供这些服务(规例第38(6)条)。
个别独立账户用于持有单个客户的证券,故此客户的证券与其他客户的证券及本行自有证券分开持有。综合独立账户用于集体持有大量客户的证券,但本行不会在综合独立账户中持有自有证券。
上述列出的规例第38(5)和(6)条要求自相关中央证券存管处根据规例授权之日起生效。请按以下连络,以获取有关这对客户的含义、个别独立账户提供予客户之服务以及相关披露的详细信息。请注意,以下披露适用于汇丰金融证券(亚洲)有限公司。有关汇丰银行内的其他业务,请参阅其各自网站上的披露。
《中央证券存管处规例》
《中央证券存管处规例》第二阶段所定立的结算纪律制度已于 2022 年 2 月 1 日生效。其主要目标是鼓励及时结算及通过引入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监测和解决未能结算的问题。这包括以下措施: